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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安世半导体全体中国员工被断薪且系统权限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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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9-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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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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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SmilingNeutrino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 ... 1963593308925330404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鉴定为荷兰人蠢得冒泡,这么搞基本上就是告诉安世中国:你们可以用荷兰安世的名义随便闯祸。。。
    这就让人很难崩了呀。
    我要是安世中国的高管,这回鼻涕泡都乐出来了,老子天天苦哈哈费劲巴拉的干活挣点业绩,现在你告诉业绩全没了。
    但是,我可以随便闯祸?
    特喵的老子成事不行,闯祸还不会吗?
    一三五带领中国团队恢复生产,二四六刻个荷兰安世的萝卜章花式整活,星期日坑死荷兰老登了属于是,这什么神仙日子。
    来来来,先出一招看看成色:
    现在中国安世可以整一个极其抽象的操作:白菜价对外授权所有安世持有的非中国原创的专利,也就是安世总部持有的专利,甚至更狠一点,直接开源
    欧美主导的这套国际产业体系有个非常非常恶心的制度设计就是现行这套知识产权制度
    这套流氓制度恶心的地方很多,展开怕是得几十万字。
    这里就说最恶心的一点:我不卖你,我还不让你自己造,用了我的专利还要罚你。
    这是一个非常流氓的逻辑,我们很多产业升级和研发,大量精力要耗费在怎么规避专利墙的问题上。
    想要行政力量下场,又害怕被扣上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大帽子。
    安世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对这个恶心制度下手的天赐良机
    具体地说,闻泰作为股东,授权中国安世授权或开源捐赠安世总部所持有的全部非中国原创的专利
    这是一个市场行为,与政府完全无关
    荷兰人最蠢的一点就是把安世中国推到了对立面,由于中国政府不承认荷兰政府的接管行为,在中国司法权范围内,安世中国就可以代表安世集团,这意味着巨大的可操作空间。
    所以,安世中国完全可以代表安世或授权,或开源,或捐赠全部非中国原创的知识产权,其中当然也包括所有跟芯片设计制造相关的交叉授权,受让方可以是集成电路大基金旗下的开源管理机构,或者相关的各类芯片企业。事后工信部做主,各家凑凑份子,注资给闻泰把帐平掉就完事了。
    这样做完以后,相当于中国司法权管辖范围内,安世总部持有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作废,
    其中中国原创部分,归属中国安世,但产品不得出口。
    非中国原创部分,白菜价授权或者直接开源。
    这样搞的妙处在于,操作完以后,安世总部彻底变成空壳,但是欧盟想管都没处说理去。
    这100% 24K纯金的合法的市场行为啊,有股东授权,有转让协议,有内部决策,跟中国政府有啥关系?
    而且更妙的是,这样实际上是中国安世反向掏空了安世总部,这些非中国原创专利的授权范围完全可以不限于中国企业,
    除了荷兰企业都可以授权,把全世界接受中国安世转让知识产权的企业都拉到一个阵营里,
    后面荷兰安世想找后账的时候,荷兰的司法机构就会面临另一个极其恶心的灵魂拷问:
    荷兰和欧盟有这个本事搞长臂管辖吗?
    接下来就是精华所在了,注意看
    中国政府也不用动用什么行政立法手段,
    就由工信部出面倡议,由各路院校和科技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恒平基金,这个基金下属设立若干开源技术基金会
    参照此次安世的案例,形成一个行业惯例,所有中国公司出海设计对外并购的同时,都在国内准备好一套授权资料,
    授权内容就是将被收购主体持有的所有非中国原创知识产权全部捐赠给这个恒平基金下的某个开源技术基金会。
    一旦出现第三国政府以行政手段掠夺中资的情况,相关受害实体立即执行捐赠协议,
    中国政府只需要做一件事,在私底下以各种技术性手段,无限期地延长任何国外实体在中国司法权管辖范围内,就涉及国际知识产权恒平基金管理下的开源技术知识产权开展的诉讼、保全和执行申请。
    我也不说不受理,反正受理以后就各种技术性审查,拖着呗,给你拖个十年二十年再说判决的事情,全程保证你任何把柄抓不到,社会主义国家司法体系很讲政治的。
    简单地说,就是利用有选择地消极行使司法管辖权,技术性地制造事实上的知识产权的定向掠私许可,但表面上全程都是市场自发行为形成的惯例,与政府行为完全无关,你半点把柄抓不到。
    通过这种市场行为形成的行业惯例,造成以下既定事实:
    谁敢掠夺中资,谁的知识产权在中国主权范围内自动作废。然后让这世界上一多半的工业产能拿着你的专利造你的竞品砸你的市场还不用给你分钱,
    爽不爽?
    以后看谁还不长眼。

    来来来评论区某些女频入脑的小可爱们,站好挨打。
    什么叫安世中国不实际持有知识产权就不能转授权?
    谁跟你说的必须实际持有知识产权才能转授权?嗯?
    中国安世的转授权就是一张纸,这张纸只有一个效果
    就是被授权人在中国司法管辖权范围内被人诉了侵犯安世荷兰持有或者第三方授权给安世荷兰的知识产权的时候,能拿给中国法院或仲裁庭说,安世中国给了我授权,我是善意第三人
    然后法院看到这张纸,宣布休庭,要求被告另立新案,讨论安世中国和安世荷兰之间的表见代理问题,
    然后在这个讨论表见代理的新案子上加一个美丽的审理期限,比如说,一万年。
    看不懂上面这句话的,去问问AI,什么叫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意义是承认外表授权;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使善意相对人不因相信表见代理人的行为发生了变化;保护动态交易安全。
    那么又有小伙伴要问了,照这么说,岂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可以这么耍赖了?
    当然不,中国法院是讲法律的,什么叫讲法律,就是当你知识产权由于第三国政府的掠夺行为,从而被中国受害实体捐赠给上面说的国际知识产权恒平基金的时候,审理期限才会中止,这都是有法可依的。
    该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处理纷繁复杂的国际知识产权历史收益平衡问题,
    这么复杂的问题研究个十年八年的也很正常不是吗?
    在基金及相关方研究问题的时候,审理期限中止岂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民事诉讼法都是有规定。
    什么你说这是耍流氓
    那我可就要问你了,
    那我问你,
    你荷兰政府一边对着中资明抢,
    一边还要舔着脸让中国主权之下的中国司法权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哪来得那么大脸啊?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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